播报 | 发改委:加快推进标准招标文件修订;23亿元支持节能减碳项目建设

政府采购信息网 李璞 2021-09-06 09: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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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快推进标准招标文件修订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组织召开标准招标文件修订工作启动会。会议强调,加快推进标准招标文件修订工作,重点做到5个方面。一是对标对表法律法规,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上位法逐条对照、研究吸收。二是体现前瞻性和引领性,注重梳理提炼国际招标采购最新规则与实践经验,注重研究吸收各地方成熟经验和创新成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针对招标实践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健全标准规则。四是以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为主线,编制形成适应全流程电子化的标准招标文件体系。五是细化修订工作机制和实施计划,建立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按照既定方案如期完成修订工作。

发改委:23亿元支持节能减碳项目建设

日前,根据《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1〕655号)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3亿元,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碳改造、产业园区能源利用优化项目、减碳技术创新示范、城乡建设低碳转型、资源再生减碳以及海水淡化等重点项目建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本次投资计划坚持“一钱多用”,优先向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重点区域倾斜,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减碳项目建设,促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

财政部:加大对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

9月1日,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政策措施:

完善财政投入和生态补偿机制,包括更好发挥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作用;加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重点投向长江经济带;引导地方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等。

支持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推动支持长江经济带水利建设;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力度等。

支持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主要支持加快开放平台建设和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支持加快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重点支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长江经济带城乡融合发展,包括推进新型城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

湖北:单独发包的新建房建市政工程精装修,必须单独立项

日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单位或生产厂家、供应商。预拌混凝土等专业分项工程,建设单位不得自行采购或指定供应商。新建工程涉及精装修的,建设单位如需将精装修部分单独发包的,必须单独立项,并按照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严禁转包分包方面,《通知》要求承包单位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全部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内容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不得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专业承包单位不得将非劳务作业部分再进行分包。劳务分包单位不得将承接的作业内容再进行分包。

新疆:招标文件应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实施意见》要求,建设单位应当科学制定工程建设工期,不得随意压缩勘察、设计和施工工期,或强迫、明示、暗示有关参建单位简化工序、调整工期,变相降低质量安全标准;确需调整工期的,应当组织专家对涉及的质量安全技术保障措施进行论证;调整工期涉及增加费用的,应当予以保障。

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在危大工程的关键施工环节,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危大工程施工作业应当作为检查必查项,检查应当形成书面月检记录并经检查人签名。

甘肃: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投标报价竞争

日前,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的相关条款是强制性条文,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必须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的费率以及“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以内的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1.3计算;1001-3000万元内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1.2计算;3001-5000万元内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1.15计算”的规定计算。

河南: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得限制联合体投标

日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1〕5号)。

《通知》明确要加大推广力度。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及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政府投资项目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未采用的应向招投标监管部门说明原因。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各地可选择一批重大项目、本地优秀企业重点培育。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后,依据新资质标准,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作相应调整。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不得限制联合体投标。支持本地骨干企业与央企等大企业联合承接工程总承包业务。发包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违规设置工程总承包业绩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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